2020年6月5日下午3:00,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领导组组长李晓秋主持召开了相关学校助学工作会议,滁州市教体局副局长王莉,协会领导组副组长王学山、张春林,协会常务副会长胡新忠,协会秘书长黄平一,滁州中学工会主席韦正昌、校资助中心主任何玉刚,滁州市第二中学副校长李进、校资助中心主任华贵远,滁州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卢万祥、校资助中心范铭娣,滁州市第十中学副校长朱安阳、教导主任殷正友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关委〔2019〕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的意见》,强调了五老队伍在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和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优势和教育引领作用,增强青少年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弘扬文明新风,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而后又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市委书记张祥安、市长许继伟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协会常务副会长胡新忠向大家介绍了协会近几年来的捐资助学情况,以及协会的发展史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协会领导组组长李晓秋总结了各校在助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捐资助学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征求了各校在开展助工作中的意见。
李晓秋同志针对助学工作中的细节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各校负起责任,不能凭个人好恶安排救助名额,推荐表格要认真填写,对贫困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要深入了解,认真审核,把善款捐助到真正困难的家庭学生。各校纷纷表示,一定按照要求办事,配合好协会工作。最后教体局王莉副局长作了讲话,指示各校必须要按制度办事,把好事办实,必须深入学生家庭了解情况,把善款真正用到刀刃上。
滁州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关于
在助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受助学生的具体条件
一、各校在助学中存在的问题
1、捐资助学是功在当代、泽惠子孙的善事,校领导和老师应该把捐资助学工作当作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的一个善举,发自内心的关爱贫困学生,做好助学工作,不能当作负担去应付,也不能当作可有可无的随意性的安排。
2、班主任老师要深入了解学生中贫困家庭的情况,不能凭个人的好恶安排救助名额,要把善款真正捐助到真困难的家庭学生。
3、捐资助学不是奖励资金,捐助对象不论成绩好坏,主要条件是家庭中确实困难,与学习成绩不挂勾。
4、捐资助学不能像摊大饼,都铺开,人人有份,不能求平衡,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重复捐,不能因为学校或其他方面有过捐助,就不捐助了,而去捐助不怎么困难的学生。一次捐助对困难家庭是杯水车薪,对不困难家庭捐助可谓是锦上添花,也或是可有可无、无所谓,达不到捐助真正贫困学生的目的和初衷。
5、这里着重要提出的是学校绝对不能因社会上对贫困学生的捐助,而把学校对捐助该生的救助款取消,学校应该捐助的一定要捐助,不能把社会上爱心人士的捐款纳入到学校的分配名额。
6、各班的班主任,是贫困生推荐人,要担当起推荐人的责任,推荐表要认真填写,老师要把该生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推荐理由填写清楚,不能随学生乱填,学生要把家庭成员、互相之间关系填清楚,不能光填个名字完事。分管助学老师对每张表要审查核实。
二、捐资助学的具体条件
1、孤儿,生活无保障(持乡镇或街道证明)。
孤儿是指父母双亡,有的孩子有爷爷奶奶,但生活困难,只有低保收入,有的进了福利院,都属资助对象。
2、父母一方残疾,失去劳动能力,且无正常收入的特困家庭(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证)。
3、父母一方患有重病,家庭特别困难,生活难以维计。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低保户的困难家庭。
5、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持乡镇或街道证明)。
6、学生自愿申请(申请内容必须真实)。